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3/10
有效期間
115/03/10 ~ 115/03/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一、具學士以上學位,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本職缺一率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併同「澎湖縣馬公市公所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請至本所網頁/線上申辦/表單下載/人事類下載)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證明文件、最後(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無齊全者視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 五、本所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六、聯絡電話:(06)9272173轉162莊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里幹事
115/02/03 ~ 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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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4/12/12 ~ 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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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4/12/12 ~ 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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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4/07/31 ~ 1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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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4/07/17 ~ 1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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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4/04/10 ~ 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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