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約僱稽查員(B)

公告日期
115/03/11
有效期間
115/03/11 ~ 115/03/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 (⼀)符合⾼考三級衛⽣技術或食品衛⽣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之相關科系。 (⼆)法律、會計、財務、⾦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等相關科系。 ⼆、具備為⺠服務熱忱、為食品安全把關、積極進取之⼯作態度尤佳,並可⼯作1年以上(短期勿試)。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工作項目
⼀、食品案件稽查及稽查結果彙整建檔。 ⼆、食安⾏政管理、經費核銷及庶務處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夜間、假⽇輪值出勤及加班等。 四、歡迎⾝⼼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次年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畢業證書影本。 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 食科約僱稽查員B)請於報名截止日115年3月20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5年3月23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九、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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