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11
有效期間
115/03/11 ~ 115/03/23
職務列等
5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地政或法律相關科系或具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者。
3.具備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3月23日前完成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如履歷表有列出請提供離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5年3月23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808001分機600簡小姐。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約115年10月底),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職缺數2倍之備取名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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