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憲兵指揮部

心理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3/12
有效期間
115/03/12 ~ 115/04/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桃園市, 臺中市,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招考聘四等心理輔導員(E6A33)3員: (一)憲兵第203指揮部(臺中市東區)錄取1員、備取2員 (二)憲兵第204指揮部(高雄市鳥松區)錄取1員、備取2員 (三)憲兵第205指揮部(桃園市龜山區)錄取1員、備取2員 二、學、經歷: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社會工作或輔導諮商等相關科系(所)以上畢業。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熟悉Office軟體或ODF軟體(Word、Excel、PowerPrint)。 (三)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特質,肯配合學習業務所需技能。 (四)曾任軍、公、教或國、公營事業、社會工作相關機構或心理諮商所服務滿4年以上。 (五)依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領有「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六)其餘限制條件請詳閱招考簡章。 三、心輔員(E6A33)題庫已公告於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全球資訊網,請自行下載運用。 四、錄取進用人員以聘四等一級起薪(月薪約新臺幣52,760元)。 五、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止。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應繳資料請上傳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且不受理紙本、現場報名及系統關閉後補繳事宜;另報考者上傳之報名資料,須同時以電子郵件寄至民網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憲兵指揮部聘四等心理輔導員職缺-報名人○○○報名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項目
如招考簡章所示。
聯絡方式
承辦人:葉中校。 自動電話:02-25916747轉691109。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時起至1700時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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