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3/12
有效期間
115/03/12 ~ 115/03/1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内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對犬貓無過敏、不怕接觸者。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處理能力。
4.能配合加班評鑑、稽查或辦理相關業務。
5.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尤佳。
工作項目
1.執行熱區犬隻處置、資料整理與核銷工作。
2.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業務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薪資日薪:專科畢業及以下:196*1.02*8=1,600元 / 大學畢業:196*1.05*8=1,646元
5.連絡電話:(03)3250126 分機687沈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