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護理師(或護士)
公告日期
115/03/13
有效期間
115/03/13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始得擔任公教人員,請報考人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並包含詳細記事,以利查驗)。
3. 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4. 無「護理人員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5.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23條、第24 條或第25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事後發現具前揭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6.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二)報名資格
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資格者,始得報考。
工作項目
◆缺額:1名
◆聘期:115年4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備註:8月1日後仍會開缺招聘代理人員或是教育局統一招考正式人員)
◆工作內容:
1.幼童衛生保健業務 健康中心管理、預注、測量身高體重、傳染病衛教宣導及防治、法定傳染病通報。
2.幼童平安保險及公共意外險業務。
3.幼兒餐點相關業務。
4.廚房用品採購及相關事宜。
5.特教相關業務。
6.家暴防治與通報作業。
7.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3-3239856#16 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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