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3/12
有效期間
115/03/12 ~ 115/03/23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未受轉調限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學員生活輔導:包含輪值照護學員日常生活,生活自理能力教導與陪伴,情緒支持,協助生活適應,自立能力培養及撰寫學員輔導紀錄等。
2.團體活動設計與執行。
3.行政業務:執行與學員相關之行政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4.須配合輪班。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5年3月27日以後)
二、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四、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輔導科何科長(03-5222238#2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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