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
公告日期
115/03/13
有效期間
115/03/13 ~ 115/03/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擔任社會工作人員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擔任社會工作人員(師)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1.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加害人處遇協調等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督導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達80%。
2.方案執行管理及相關執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344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4.4元,每月新臺幣49,673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考核甲等可晉一級16薪點(薪水增加2,310元/月,最高472薪點,新臺幣68,156元/月)。風險工作費每月1000元。
聯絡方式
公告期間:報名自115年3月13日至115年3月23日止
本中心職缺如下:
兒少320計畫、性保190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組)4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8名。
策略3計畫-聘用社工員(綜規組)1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員(性保組)1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性保組)2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專線組)2名。
家暴190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1名。
V策略3計畫-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並請於自傳內敘明工作經驗。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請附證書影本。
(3)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社會工作師證書,應徵時未及提供上開證明,如通知錄取,得於報到時補交,如未能繳交者,不得報到。
(4)應屆畢業生尚未拿到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通知面試時須繳交畢業證書。
前開文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公告期間截止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亦得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寄送履歷。
2.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屬得由本中心自行公開甄選之年度聘僱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面試時間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面試結果刊登本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錄取者並以電話及公文通知。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本中心網站-公告資訊-徵才內各職缺附件,網址:https://www.dvsa.gov.taipei/ ,如有問題請來電人事室,電話:02-23615295分機6204林先生,謝謝。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