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5/03/16
有效期間
115/03/16 ~ 115/03/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工程企劃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預估缺,出缺日期115年5月4日後)
聯絡方式
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相關檔案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派令影本﹙五﹚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意者請於115年3月2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採線上報名,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四、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網頁。 六、聯絡人人事室科員許小姐062991111#809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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