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17
有效期間
115/03/17 ~ 115/03/2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1.法規案件審查、整理、疑義研析闡釋。 2.契約審閱、履約爭議研析。 3.行政救濟爭議研析。 4.法律個案意見提供。 5.國賠案件處理。 6.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6.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07 ~ 114/05/16
檢視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4/22 ~ 114/04/30
檢視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4/10 ~ 114/04/16
檢視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3/17 ~ 114/03/25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10 ~ 113/12/18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