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3/18
有效期間
115/03/18 ~ 115/03/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條件資格
1.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或得權理之資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掃描檔並具結與正本相符: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或書面審查,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
五、洽詢電話:(05)6972005 轉人事室或民政課(業務洽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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