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
國家海洋研究院副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3/18
有效期間
115/03/18 ~ 115/04/08
職務列等
副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資格聘任)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2.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3.曾任講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4.現任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具擬任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資格)公務人員擬轉任副研究員,須具本項第一、二、三款資格之一。
(二)專業領域:
具海洋數值模擬、海洋岩心沉積物分析、海洋衛星遙測、海洋水文觀測與分析、海洋水下探測、海洋聲學分析與模擬等相關領域專長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
(一)海洋科技研究發展策略與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海洋觀測計畫與數值模擬分析之規劃及執行。
(三)海洋資訊系統與海洋資料庫之建置、管理及運用。
(四)海底地形監測與探勘之規劃及執行。
(五)海洋污染調查與防治技術之研究及推廣。
(六)海洋資源調查與環 境監測研究之規劃、執行、技術研發及推廣。
(七)海域環境探測技術研發之整合、規劃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事項。
聯絡方式
一、以下紙本資料1式7份,請依序排列,電子檔並請燒錄於光碟(光碟片1片即可),並於光碟片上註明應徵者姓名:
(一)學位論文及近5年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紙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持國外學歷者,尚須提供經駐外單位驗證之查驗證明。
(三)相關研究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書。
(四)教育部核發之講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五)以下資料各1份,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namr.gov.tw/最新公告區)下載使用:
1.應徵研究人員資料檢核單(紙本)。
2.國家海洋研究院研究人員具結書(紙本)。
3.國家海洋研究院研究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電子檔(word、excel檔)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二、現職公務人員擬應徵者,請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進入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資料掃描檔(學位論文及近5年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紙本7份請另郵寄),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逾期恕不予受理,未以線上報名或上傳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甄選程序及錄取名額:依本院研究人員聘任要點,職缺之甄選需經初審、複審、外審及再審議等階段審查。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外審成績未達兩優者不予錄取),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二)應徵資料請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國家海洋研究院人事室張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家海洋研究院副研究員」。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相關資料,請檢附足夠郵資並提供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連絡電話。
五、連絡人:張小姐TEL:07-338096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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