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3/18
有效期間
115/03/18 ~ 115/03/3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二)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能力。
(三)熟稔地政業務,具登記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其他地政相關業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不動產登記案件登簿、校對及地價資料之登錄、校對。
(二)公文處理。
(三)實價登錄輪值。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5年3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地籍資料課課員職務」。
(三) 聯絡電話:02-25022881轉505,承辦人劉小姐。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登記課胡課長02-25022881轉301。
(四)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 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本機關確保所有員工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均無差別對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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