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教師

公告日期
115/03/18
有效期間
115/03/18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一)獲國內外大學機械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並具有機電整合相關領域。 (二)具英語授課能力。 (三)具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研究)等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教學:教授機電整合相關課程及本系其他相關課程,並配合EMI(全英語教學)課程需要。 (二)研究與服務。 (三)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 (四)協助本校行政業務及其他事項(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 2.學歷證件影本。 3.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5.推薦函二封。 6.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書影本。 3.曾執行過計畫(例:國科會等)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 4.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伍姜燕小姐收(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聯絡電話:03-9317454、E-mail:[email protected]。 三、擬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起聘。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中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先送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 (三)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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