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駕駛
公告日期
115/03/19
有效期間
115/03/19 ~ 115/05/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另應聘駕駛須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素行無不良紀錄者。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3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監,收件人:「總務科劉小姐」或親自送至本監收發室收文(台南市六甲區曾文街161號),並請於信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監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每月薪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發給,至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核實計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5/02/23 ~ 115/02/2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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