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約用人員(約用助理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3/20
有效期間
115/03/20 ~ 115/04/10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嘉義縣
條件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具有雙重國籍,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需檢附證明文件)為基本條件。
(2)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3)具品管工程師、職業(勞工)安全衛生證照、其他相關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明文件佳。(需檢附證明文件)
(4)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積極具團隊精神及工作熱忱,並可配合本分局相關工程夜間施工佳。
(5)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檢附證明文件)
(甲)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交通行政、交通技術、測量製圖、地政、環工、建築、都市計畫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乙)大學(獨立學院)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交通行政、交通技術、測量製圖、地政、環工、建築、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臨軌施工安全監控與防災管理:監督臨軌施工安全(含夜間路線封鎖斷電施工),執行防災管理、SMS 安全管理系統及安衛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監造、進度追蹤與品質控管:負責現場施工督導、品質查證、勞安管理及各類土木結構(如橋隧、邊坡)之進度控管與施工紀錄。
3.工程設計審查與圖說編繪:協助工程規劃設計資料審查、施工圖說繪製與修改,並負責車站設施及週邊土木設施之設計校對。
4.材料檢驗與施工查驗作業:協助辦理材料檢驗、試驗紀錄、施工查驗及環境影響(如噪音、振動)之施工影響紀錄與彙整。
5.驗收結案與缺失改善追蹤:協助辦理工程驗收作業、資料準備、報告撰寫,並持續追蹤缺失改善之完成進度。
6.機電系統施工、測試與試運轉、支援號誌、電車線及隧道通風等機電系統之施工檢驗、自主檢查、測試與試運轉作業。
7.路線養護維修與巡查管理:協助執行日常路線巡查、軌道路基檢查、維修提報,確保鐵道設施之運作狀態良好。
聯絡方式
(一)甄選名額:正取機電類1名、土建軌道類1名。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3.填寫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正面半身照片(行動電話欄、自傳必填)。
4.相關工作經驗(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5.加分項目:與應徵工作相關專業證照(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6.履歷表亦可至本分局網站(https://www.rb.gov.tw/zh-TW/CREO/)【公告訊息】下載。
(三)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助理工程師(機電類)」或「應徵:約用助理工程師(土建軌道類)」等字樣,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未掛號郵寄者恕不受理報名。收件地址: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秘書室,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報名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擾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之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五)甄選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因故未於期間內報到,或於契約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六)招聘錄取者,本分局將發函通知報到,試用期間為30天,試用期滿經本分局考核及格者正式進用。
(七)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供身分核對。
(八)本案錄取者薪資約新臺幣47,850元/月,且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於到職前提出體格檢查證明文件。
(九)聯絡電話:04-22252627分機536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約用助理工程師)
115/02/23 ~ 115/03/0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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