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19
有效期間
115/03/19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備「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林漁牧、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及農情調查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1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寄發E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email protected]),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得備取2名,若正取人員商調未成,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882371#128、聯絡人:陳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2/04 ~ 1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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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5/01/14 ~ 115/01/30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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