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駕駛

公告日期
115/03/20
有效期間
115/03/20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三)需具有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公務車駕駛(2)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 請於115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承辦人:尤文蒨,電話:(02)23491133),地址:100006臺北市公園路64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二)在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職業駕駛執照等影本。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5/02/10 ~ 115/03/16
檢視
駕駛
115/01/29 ~ 115/02/1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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