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代理教師

公告日期
115/03/20
有效期間
115/03/20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代理教師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聘任資格之一者:(依甄選之招數別) 【第1招甄選】: 1. 具有中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招甄選】: 1. 具有中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招之後甄選】: 1. 具有中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科目 國文 凡經錄取者不得拒絕學校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作及協助校務工作(帶領校隊、 培訓工作、兼輔、協助行政助理……等)。另本校為慈輝住宿型學校,教師須協助寒暑假、夜間課程及社團指導。
聯絡方式
報名訊息請連結本校網站(http://www.phjh.ntpc.edu.tw/) ★目前公告上述各次甄選日期及科目,若未甄選完畢,所剩缺額將持續公告,請考生上網觀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代理教師
115/03/04 ~ 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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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
115/02/06 ~ 1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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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
115/01/21 ~ 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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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
114/12/19 ~ 1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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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
114/12/03 ~ 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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