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3
有效期間
115/03/23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具電腦文書操作基本能力。
3.配合業務需要,假日及平日晚上需於縣內鄉鎮市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少輔會及中輟輔導等社政相關網絡會議、親職教育成長團體等社會工作。
2.其他家庭教育中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進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為教育部115年專案補助,進用期滿或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統一格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全部加蓋與正本無誤及私章,逕於115年4月7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報名(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5樓),聯絡電話:(05)5346885劉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3.甄選方式: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數名通知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4.錄取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5.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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