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3
有效期間
115/03/23 ~ 115/05/1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者,主修領域為管理或商業相關領域,並具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 1 年以上,願意接受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以下應徵條件聘任者。
(二)專長領域:財務、管理、統計、會計或金融科技等專長皆可,具金融領域應用實務之相關經驗佳,可教授財務、管理、統計、會計或金融科技等相關課程。
(三)須協助系務暨行政工作,對教學、行政及輔導有高度熱忱。
(四)須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五)具備研究能力(SSCI 或 TSSCI),五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者優先錄用。
(六)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校財務金融系教學、服務、輔導及研究工作。
(二)負責本校工作,包含執行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推動跨域創新課程、協助撰寫執行校級計畫書與成果報告。
(三)每學年須申請至少一門全英語授課。
(四)須協助系務、帶領學生參與比賽。
(五)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聘之約聘教學人員以二年一聘為原則,聘期屆滿契約自然終止。
(六)預計民國115年9月3日起聘(依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聯絡方式
※應聘應檢附之資料:
(一)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二)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及研究方向及可教授課程及規劃。
(三)學歷證件(含博士學位證書或應屆畢業須於115年7/31前取得博士學位,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文件)影本及博士論文。
(四)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
(五)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六)可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
(七)完整著作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訖頁數。如刊載於TSSCI、SSCI、SCI等請加註)。
(八)完整作品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執行之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指導學生競賽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
(九)可附教師證書影本,另外如學術或教學成就優良事蹟、證照影本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十)推薦函 2 份。
※請於民國115年05月18日前逕寄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財務金融系約聘教學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未盡事宜,請洽財金系辦公室張助教(02-2322637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