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約用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23
有效期間
115/03/23 ~ 115/04/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
1.國內外理工相關科系畢業(大學以上),且具有執行團隊專案經驗者,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尤佳。
2.國內外大學畢業(大學以上),並具與海洋污染防治、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或海巡艦艇及海事應變相關工作經驗半年以上,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尤佳。
工作項目
1.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採購、開口契約及其他有關事宜(未達臺星、臺紐合作協定規模)。
2.辦理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有關事宜(需配合緊急事件輪值)。
3.緊急應變倉庫資材維護、保養、盤點。
4.緊急應變計畫(地方政府及許可業者之審查、備查作業)。
5.行政處分前置作業。
6.其他與本職務相關之業務、長官臨時交辦事項,或視業務需要進行之工作調整。
聯絡方式
一、應徵說明: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4月2日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電子信箱,並將應徵人員簡歷表紙本(應貼照片)及相關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以紙本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信封請備註應徵職稱),完成應徵流程。
(二)應徵人數未達3人,機關得延長公告時間或重新公告。
(三)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報名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其他:
(一)月酬標準與進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得續約),月薪38,94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洽詢電話: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人事室)07-3382057轉262702呂小姐;業務部分請洽海洋環境管理組07-3382057轉262802洪先生(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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