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期
115/03/23
有效期間
115/03/23 ~ 115/04/22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8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領有醫師證書且具有執業登記及負責醫師資格者。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醫療、公共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聯絡電話資訊請更新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5.所有經歷年資證明(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6.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及領證具結書、7.身分證正反面、8.現職派令、9.現職銓敘審定函、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以下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於空白位置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5.所有經歷年資證明(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6.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及領證具結書、7.身分證正反面、8.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一般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並簽名或蓋章)。如曾任公務人員請加附最後一次機關派令、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二)請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900214屏東市自由路272號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封套載明應徵所別及職稱),以115年4月22日前郵戳為憑。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擇優另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公佈於衛生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每所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福利及培力: (一)以公職醫師任用,享公務人員福利。 (二)可擇領不開業獎金或醫療獎勵金。 (三)生日禮券、不定期人資講座、專業課程等。 六、聯絡人:08-7371150或08-7370002分機811~813,翁小姐。 七、附註:報名日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2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5/01/20 ~ 115/02/23
檢視
醫師
114/10/07 ~ 114/10/31
檢視
醫師
114/09/05 ~ 1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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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8/12 ~ 1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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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7/31 ~ 114/08/08
檢視
醫師
114/07/24 ~ 1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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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6/17 ~ 1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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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5/12 ~ 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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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4/09 ~ 114/05/09
檢視
醫師
114/03/06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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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2/01 ~ 114/03/0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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