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聘用資訊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第(一)~(三)項,僅須擇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之情事。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及學習力佳。
四、具保險業務、資料加值等相關專案經驗及採購經驗尤佳。
五、具備 JAVA 程式開發經驗及熟悉 Oracle 資料庫 SQL 語法尤佳。
六、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資訊應用系統建置、維護管理及其相關資訊安全業務。
二、辦理勞工保險局數位服務組相關業務。
三、職務說明:
(一) 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328 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 139.1 元,核給月薪新台幣45,624 元(按年終評核結果得晉級)。
(二) 聘用期間:自 115年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 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時,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三) 聘用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 115 年 4 月 8 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上傳。
2.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3. 本職缺列正取 1 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 2 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可遞補至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方式:
02-23961266#2948 張先生(人事法規)
02-23961266#3411 顏小姐(工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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