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碩士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資格並曾任薦任職務2年以上,且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大專校院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五)細心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美編、網站資料維護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師獎勵、彈性薪資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科會計劃相關業務。 (三)研究發展處綜合評鑑。 (四)中長程計畫及KPI執行追蹤管考、內控。 (五)財務規劃報告書業務等相關業務。 (六)其他研發長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請務必於「簡要自述」末頁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115年研究發展處專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8.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8項資料。 註:第7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Word檔請倂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OO處OO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326林小姐;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員
114/11/28 ~ 1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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