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07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薪點280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二)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 (四) 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產業類移工聘僱許可申請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民眾檢舉案件等相關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三)本職缺為本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技士(A660171)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簽訂契約書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案約僱人員需配合於契約結束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1人,候用期間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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