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3/3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公務⼈員考試及格,且須具該職系任⽤資格之現職⼈員。
(⼆)無特考特⽤之調任限制,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7條已屆齡退休⼈員、第28條不得任⽤及
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者,且無限制轉調限制者
工作項目
1.農情調查。
2.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3.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
4.農業推廣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
誤),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
(⼆)⾄個⼈資料服務網站(MyData)確認個⼈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述維護及上傳最近照片)。
(三)請將以下資料以PDF電⼦檔格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完整上傳,資料(含簡要⾃述)未檢附⿑全者,視為
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 現職派令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學歷畢業證書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證件(正、反⾯)影本(如⾝⼼障礙證明、語⾔能⼒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試事宜,錄⽤與否均恕不退件。
(五)聯絡⼈:⼈事室張主任;聯絡電話:05-2533321分機221,222陳⼩姐。
(六)甄選⽅式:所送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由本所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試或訪談(時間地點另訂)本次
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員1名,候⽤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 經本所審查資歷,不合適者
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 通知。應徵⼈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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