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3/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 月31 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詳參簡章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8-7656444*330 陳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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