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並為農藝系、園藝系、農園生產系及土壤相關科系或生命科學相關科系。 (二)經歷:具備試驗研究相關基礎、無機化學分析實驗等實驗操作經驗,並具備獨立進行試驗操作與報告撰寫及相關電腦文書作業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有文獻及資料搜尋能力)。 (三)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其他: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認真、樂觀負責、品德端正及具服務熱忱,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臺東地區水稻田碳排係數建立」計畫。 (二)土壤肥培及有機農業相關研究、資料處理、報告撰寫等。 (三)其他涉及以上各項相關配合事項。 (四)聘用期間及月酬標準:自錄取報到日起;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正式任用。依辦理之計畫進用學歷支薪(學士級38,948元、碩士級45,624元)。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填寫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於115年04月0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作物環境科計畫約用人員」,逕寄950244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75號,臺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室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89)325110分機1500或1510。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報名日期:115年03月25日至115年04月07日。 (三)本案所需經費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經凍結,另契約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備註:本職缺不提供宿舍申請。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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