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6
職務列等
聘用6等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2,301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獸醫師證書。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 動物保護獎勵補助、動保政策相關會議及狗公園清潔維護等動物保護相關業務。 2. 其他臨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作期限:工作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職務編號:A640040)。 ⼆、本職缺⽉薪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2,301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期間為6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五、聯絡⼈:⼈事管理員87897158分機7145;業務問題請洽陳組⻑87897158分機712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115/03/05 ~ 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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