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

約聘職務代理人(校護職代)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它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學校校護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自行至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履歷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請於民國115年4月2日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親送至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2樓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約聘(僱)職務代理人”(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電話:037-612839分機107,工作項目事宜請洽學務處,037-612839分機102)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聘(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實際銷假(復職)上班之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8月5日止) 五、具護理師證書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以薪點折合率139.1元計算,約新臺幣38,948元)。具護士證書者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以薪點折合率139.1元計算,約新臺幣34,775元)。調薪按照政府規定修正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校護職代)
115/03/09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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