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且符合公務⼈員陞遷法之遷調規定公務⼈員,並無特考特⽤限制調任情事者。
(⼆)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國國⺠,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後 發現其於任⽤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者,應撤銷任⽤)。
(三)未曾受懲戒或⾏政處分、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 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具⼯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注重⾏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如具採購證照、消防安檢證照(防火管理⼈初階證書)或全⺠英檢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事務組相關業務。
(⼆)辦理校園修繕⼯程、設備與辦公⽤品、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三)校園安全、場地開放管理相關事宜。
(四)校園綠美化養護及環境衛⽣管理。
(五)校園⽔電、空調、電梯、飲⽔安全、消防等設備維護及建築物安全防護(擔任防火管理⼈)。
(六)技⼯、 ⼯友、校警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
(七)各項辦公⽤品及設備保管、分發與交通費請領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2-23715052#600 ⼈事室主任;
02-23715052#401總務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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