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庶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3/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求輪調及工作調整。
● 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
● 有總務、庶務、採購等相關經驗者為佳。
● 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
● 具有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優者為佳。
● 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
工作項目
一、校舍營建、修繕、管理。
二、協助或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三、技工、工友領導管理。
四、其他有關庶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應繳附證件: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 8 日(星期六)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請將繳附證件如下上傳,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證件資料 email至 [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確認(電話:04-7222121-39101、39103)。
(二)繳附證件如下:
1、報名履歷表(請至本校網站最新公告區下載,請貼脫帽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銓審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6、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7、英文檢定合格證明書(無則免附)
8、甄選證
9、切結書
10、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上傳證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 PDF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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