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學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2.具法政、人權、歷史、公共行政及其他人文社會科學背景;熟悉政府基金業務或國際交流等相關經驗尤佳。 3. 具政策研究與規劃能力、外文文獻研究能力、民間部門倡議及公私協力推動議題或政策落實之經驗、與不同機關團體合作交流經驗者尤佳(須檢具相關佐證資料)。
工作項目
1.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民間近用及公私協力之推動事宜。 2.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管理會之幕僚作業事宜。 3.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補助機關業務計畫之執行管考及協調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月薪以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1.碩士:以328薪點起支(新臺幣45,624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2.學士:以280薪點起支(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二) 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次一年度依計畫核定情形,如考核及格得予續聘) (三)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四)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本局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工作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等(無則免附),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企劃組魯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963;地址: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10樓 企劃組】,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公告處下載。 (五) 以郵寄方式者,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六)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七) 本職缺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