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4/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價相關業務,視業務狀況配合加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5年4月8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另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下列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 2.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且不另行通知應徵者。 3.本職缺為預估缺。 4.聯絡電話:02-22779245分機600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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