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3/24
有效期間
115/03/24 ~ 115/03/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日後能配合學校職務輪調,辦理以下業務: 定期檢查校舍、財產使用損毀情形;財產登記、保管及分配撥借事項;財產分類編號、列冊、報表之編報;宿舍之管理;財產及非消耗品之釐定、登記、耐用年限評定、清點、報廢管理事宜;土地及建築物產權管理手續之辦理;填報財產及非消耗品增減月報表;廢料之處理;辦理各處、科室設備採購事務; 中信局共同供應契約,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各處室影印機租用事宜、會議設備採購及管理、招標案件(電腦耗材、文具、紙張、油墨、實習材料、資本門設備、畢旅、公民訓練等)、中信局共同供應契約,各科、處室零星採購,其他交辦事頂。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 (二)報名資料: 1.繳交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掃描上傳(請「親自簽章」加註「與正本相符」): (1)報名表 (已附照片並簽名,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公告下載使用)。https://www.ksvs.kh.edu.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外國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委升薦訓練(考試)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 (7)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 (8)最近五年(109至11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9)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10)切結書。 (11)語言檢定或其他證書證照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2.資料不完整或經審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於上班時間(8:00~17:00)洽總務主任(聯絡電話:07-3815366分機2202);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分機2211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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