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農經課 經建行政課員】
1.農業用地作業農業使用認定
2.耕地375租約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1.意者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資料不齊、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3蔡小姐;
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180李課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