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等書記官
公告日期
115/03/12
有效期間
115/03/12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 具司法⼈員⼈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政職系」任⽤資格者。
(⼆) 具中華⺠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甄選對象為非現職⼈員及非司法院所屬機關之現職⼈員(現職或非現職⼈員,以報名時為準),擇優測試。
工作項目
擔任司法⾏政(含審判紀錄等事項)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簡章及報名表請⾄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啟⽰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pcd.judicial.gov.tw
⼆、報名⽅式、時間等相關事宜:
(⼀)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延長至 115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止,⼀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 報名地址:236202新北市⼟城區⾦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法院⼈事室收,信封請註明「甄選三等書記官」。
(三) 甄選⽇期:甄選日期另行公告,符合甄選資格者,本院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並輔以電話通知。屆時請持國⺠⾝分證正本,始得參加甄試。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四) 連絡電話:02-22616714分機7008,⼈事室謝⼩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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