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如具公部門服務經驗者尤佳。(必須檢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擴大獨居長者關懷服務相關業務內容。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下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歷、經歷、工作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擴大獨居老人服務計畫約聘人員」,掛號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94),掛號郵寄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4月7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制,後將視工作情形辦理續聘。)
7.薪資標準:
(1)約聘人員於328至392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5,624元至54,527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8.正取:3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
9.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措施,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
115/02/03 ~ 115/02/2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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