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任用資格者。
(二)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工作項目
(一)全校學生勤惰獎懲資料之記錄及彙整。
(二)協助班級生活競賽相關業務。
(三)結算德育成績及檔案之保管。
(四)學生遺失物品之登記與招領。
(五)生輔組各項會議紀錄。
(六)協助性平、霸凌相關業務。
(七)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 115 年 4 月 8 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電子檔上傳:1.報名表(附相片);2.派令;3.銓敘審定函;4.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5.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三)請先於本校網站(https://tcssh.tc.edu.tw/)下載甄選報名表之電子檔,報名表填妥後請於 115年 4 月 8 日前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各項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四)洽詢電話及聯絡人:04-22021521 分機1802、1801 雷小姐、吳主任
學務處業務相關人員:04-22021521 分機1360、1310 林組長、鄭主任
詳細公告連結請點按網址https://tcssh.tc.edu.tw/p/406-1077-580109,r315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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