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7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水域及毒物管理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 一、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證明文件(ex:英語檢定證照)。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法上傳文件可透過電子郵件寄送相關附件至[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水域及毒物管理科技佐 (A610230)職務代理人」※以電子郵件寄送附件或在徵才公告網頁上傳相關資料者,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完成,並請務必來電確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30)「徵才專區」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五、連絡電話06-2686751#1114 莊⼩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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