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3/12/26
有效期間
113/12/26 ~ 113/12/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所需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電腦資訊能力。
4.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
(三)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以郵寄方式報名: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通過英檢或相當英檢測驗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4.以掛號郵寄至本家人事室報名,並於封面敘明應徵約僱人員,若有疑問請洽本家人事室,電話04-22392074分機1203林小姐。
(四)報名截止日期:自113年12月26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甄選時間及方式:
1.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2.甄選方式:面試:10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家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八)本職缺係本家正式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僱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止。
工作項目
(一)文書檔案管理業務。
(二)出納及零用金撥付業務。
(三)各項收據開立。
(四)本家動產、不動產等管理。
(五)替代役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問題請洽林小姐04-22392074#12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3/11/22 ~ 113/11/2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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