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主任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17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等)以上考試及格。 (四)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職務。 (五)具有醫院醫務行政或健保事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醫務行政室事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報名時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相關學歷(國內外認可之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證明文件。 (三) 考試及格證書(含薦任升等考試)。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請檢附現職銓敘審定函、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 (六) 其他專長證明文件。 二、相關資料及證明件文件應於115年4月17日前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合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醫務行政室主任」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遴用者,不再行通知。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六、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主任
115/03/09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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