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間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撰擬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個案紀錄、活動評量。 (二)心智障礙服務對象直接生活照顧服務、健康管理、親職聯繫等教養照護工作。 (三)進行服務對象生活教育、體能活動、休閒活動、社會適應等。 (四)須配合本院輪(排)班制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照、英檢證書(無者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6-6621821分機304顏小姐;其他疑問請電洽06-6621821分機501人事機構陳先生。 備註: 1.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員
115/02/25 ~ 1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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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115/01/08 ~ 115/01/2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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