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專員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另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包機聯檢作業協調聯繫等業務。
2.空運便利之協調、建議及旅客服務。
3.站屋、土地使用規劃、管理及租賃。
4.機場整體規劃。
5.服務台、護理站督導管理。
6.手推車之管理督導、公用物品之採購、保管及供應。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 4 月 8 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站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站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請電洽兼任人事林小姐,電話:089-36253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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