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良好的溝通能力與服務態度、人際互動能力並能獨立作業。 (三)個性積極主動,願配合團隊工作。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 (二)商業火災、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三)國有不動產出租及相關稅務業務、國有不動產活化彙報。 (四)校控空間管理。 (五)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薪資: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職務代理人薪資訂定統一標準,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學士以上:以大學畢業第1級敘薪 $ 36,810元。 (二)聘期:最早自115年5月4日起聘,聘期至117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失,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應徵資料: 1.履歷表 (附個人照片,務必填寫手機及email,以便聯絡)及自傳。 2.學歷影本、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有利資料。 (四)應徵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許先生收,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保管組職務代理人_○○○(○○○為應徵者姓名)」。 2.合者擇優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許先生,電話:03-5731346,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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