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司法院約聘專業秘書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14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媒體、活動行銷企劃、專案管理等實務經驗者。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資訊、公文寫作等能力;另具有美編設計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協助本院政策宣導之規劃、推動及執行等事項。
聯絡方式
(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50,076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4,527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8,978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含600字以內簡要自述及附貼3個月內近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繳)。
(三)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迄民國115年4月14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約聘專業秘書職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鄭欽恒編審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741。
(五)本次徵才備取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均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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