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應具有 學士 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4.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5.能配合辦理校園現場巡查、會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具環境保護、廢棄物管理、污水處理、水污染防治、環境消毒或永續資料彙整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水質淨化場委外代操管理。
二、 一般廢棄物(垃圾車)相關業務 (及水費停徵) 。
三、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水措)相關業務。
四、 綠色大學評比資料蒐集、彙整、撰寫、參與相關會議。
五、 水塔、蓄水池清洗作業。
六、 環境消毒業務。
七、 校園流浪犬業務。
八、 中心業務。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 )「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環科中心行政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黃先生(05-5342601轉28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行政助理
115/03/13 ~ 1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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