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測量製圖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中央行政機關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有土地管理及占用地處理等業務。
(二)辦理國有土地勘查、委外清查及估價等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有關國有財產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線上系統報名,需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簡要自述)後,檢具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4)23025353轉分機1722李小姐。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 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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