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6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7、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無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3.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4.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5.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
2.健康檢查、統計分析等學校衛生護理。
3.醫囑疾病護理。
4.衛生教育與諮詢、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中壢區龍岡國民中學辦理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及【報名人日間聯絡電話號碼】。
(二)相關報名資料,詳見簡章。
(三) 報名資料寄送地點:桃園市中壢區龍岡國民中學(320052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人事室收)。
(四) 聯絡電話:
工作內容:03-4562137轉310 學務處
報名作業:03-4562137轉710 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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